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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工设职〔2023〕5号           签发人:王蕴虹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工业设计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照工作安排,定于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工业设计、机械设计、电气设计等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工业设计;机械设计;电气设计

  (二)非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省级部门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的,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评委会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工业设计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规[2022]10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级职称管理信息系统(www.sichuanzc.com/zjzc/)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委托评审的,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递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具的委托函1份。

四、评审程序

(一)初审。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四川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破格评议。

(四)答辩(具体答辩的条件请查看相应的申报条件)。答辩时间及地点网上(www.scgjl.cn)另行通知。

(五)专业组评审。中评委专业组对评审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业组小组评审会议。

(六)评审会议。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经信厅职改办审批。由我单位中级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材料报送经信厅职改办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经信厅职改办下发职称任职资格通知。

(九)办理相关手续。申报者接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下发的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后,到送审单位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五、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论著)、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证书、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网上申报信息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状态须为“主管部门同意”。

(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单位印章。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三)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如:工程师、工业设计师)、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评审编号,未按要求装订的资料不予受理。

六、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论文发表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5日(需见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网上(www.scgjl.cn)另行通知。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含答辩费60元)。

    (三)《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工业设计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规[2022]10号)相关申报材料附件,请登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级职称管理信息系统(www.sichuanzc.com/zjzc/)查询或下载。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发布,请各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2023年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文件内容执行,专业科目根据申报专业自行选择学习,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

    (七)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3年5月至10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八)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28—86715681、86713517

 

 

四川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启动仪式视频